新达控股(08471)发布澄清公告 更正供股时间表三项资料

公告速递10-09

新达控股有限公司(08471)10月9日于港交所网站刊发澄清公告,就10月7日公布的延迟寄发通函及经修订预期时间表中的部分资料进行更正。公司指出,本次更正不影响原公告其他内容。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1. 股东特别大会出席资格的股份过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6:30,原披露时间为同日16:00。

2. 时间表中“分拆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截止时间”更正为“分拆暂定配额通知书的截止时间”,相关时间及日期保持不变。

3. 向相关不行动股东(如有)或除外股东(如有)支付净收益(如有)的日期更正为2027年1月15日(星期五),原披露日期为同年1月15日(星期四)。

本次澄清公告与10月7日之公告需一并阅读。公司确认,上述更正不影响原公告其他资料及其余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新达控股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沙宣邑在公告中签署确认,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公告自刊登日起连续七天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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