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思捷环球(新)(00330)发布内幕消息称,已收到国际商会仲裁院就其与一律师事务所费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定公司需向该律师事务所支付合共3,927,922.81美元及40,900港元,并就其中3,500,000美元及40,900港元按年利率9%计付单利,直至清偿日止。
仲裁纠纷源于公司在2024年4月4日委聘该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并于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接获总额约290万美元的发票。因费用金额、发票描述及整体服务内容等问题,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法律顾问对发票提出异议,并准备对该律所启动仲裁。该律师事务所随后于2025年7月24日向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未付账款及年复利9%的利息。
就相关风险,公司在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已计提约820万港元拨备,并于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继续保留;上述拨备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报(2026年4月29日刊发)中披露。
仲裁裁决具体包括: 1. 仲裁庭确认对该律师事务所关于发票支付的申索具有管辖权; 2. 思捷环球(新)需支付: (i) 2,873,756.06美元的未付发票余额; (ii) 126,243.94美元的已撤销折扣; (iii) 500,000美元及40,900港元的仲裁法律费用及成本; (iv) 427,922.81美元的单利(年利率9%)利息; 3. 此外,公司需就3,500,000美元及40,900港元按年利率9%支付单利,计息期自裁决日起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在仲裁程序之外,公司已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对相关费用账单进行评定,但因逾越法定12个月期限遭到驳回。公司已于2026年6月12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许可申请,目前尚待裁决。
思捷环球(新)表示,除已采取的法律行动外,正就后续应对方案进一步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在适当时候披露最新进展。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买卖其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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