珩湾科技有限公司(01523)9月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接获余健添博士、温思聪先生及何志霖先生的辞任,三人均已在董事会任职10年。鉴于《企业管治守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设定的9年任期上限,上述辞任将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辞任生效后,余健添博士、温思聪先生及何志霖先生将同时卸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职务。
公告显示,上述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彼等不知悉任何需告知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事项。
董事会对余健添博士、温思聪先生及何志霖先生任职期间所作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包括:陈永康先生、周杰怀先生、庄明沛先生、杨瑜先生及赵芷盈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余健添博士、何志霖先生、温思聪先生、傅锦祥先生、刘健培先生及余敏华女士。
公告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陈永康于2026年9月30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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