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00330)9月17日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交易时段后)收到由一家律师行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i)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涉及未偿还款项3,992,648.83美元及41,656.36港元。上述款项源自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仲裁裁决中仍未清偿的部分。
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思捷环球在送达后三星期内偿付全部款项,或以该律师行“合理信纳的方式”提供担保或达成和解安排;若未能满足有关要求,该律师行可向法院提出清盘呈请。
公司表示正就相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维护公司、股东及持份者的整体利益。同时,思捷环球仍愿与对方律师行磋商,以寻求友好解决方案。
思捷环球称正评估该事件对公司营运及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并将在适当时间或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发布进一步公告。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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