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格新能(06656)调整公司秘书与授权代表架构并获延续豁免

公告速递10-23

2026年10月23日,思格新能(06656)公告称,董事会收到赖浩恩女士的辞任,其联席公司秘书、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的授权代表兼《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法律程序代理人职务自同日生效。赖浩恩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股东及香港联交所注意的事项。

董事会同日委任陈丽艳女士出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任期自2026年10月23日起生效。陈丽艳女士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要求的资格,并拥有逾十五年上市公司秘书经验;她现任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服务部高级经理。

现任董事会秘书覃星先生将继续担任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覃星先生自2026年6月17日起获三年豁免,在赖浩恩女士协助下履行联席公司秘书职责。鉴于赖浩恩女士辞任,思格新能向联交所申请并获得新的豁免: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9年6月16日,陈丽艳女士将协助覃星先生,联交所可在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时撤销豁免;在豁免期结束前,公司须证明覃星先生已取得履行《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的相关经验。

公告显示,覃星先生曾于2017年6月至2026年5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他分别于2014年7月及2017年3月取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及法国里昂中央理工学院工程师文凭双重资格。陈丽艳女士持有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工商及市场营销学学士学位,以及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与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并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思格新能董事会对赖浩恩女士任内贡献致以感谢,并对陈丽艳女士的加入表示欢迎。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