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0576)发布公告,提名卢英杰先生及张柱庭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卢英杰和张柱庭的任期拟自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7年6月30日止。
根据公告,两名候选人与公司将分别签署服务合约。薪酬方面:卢英杰作为境外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将获袍金25万港元;张柱庭作为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将获袍金10万元人民币。上述薪酬标准沿用公司2024年6月13日通函所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方案。
此前,贝克伟先生与李惟琤女士因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连续超过六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5.6条第2款,已提出辞任。两名现任董事的离任将以替任董事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表示,卢英杰和张柱庭已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独立性;董事会认为其资格符合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本次提名完成后,公司仍将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10A条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与比例的相关要求。
公司计划尽快向股东寄发包含此次董事提名详情的通知及临时股东会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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