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信星集团(01170)公告称,董事会根据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按股份奖励计划向15名承授人无偿授出合计1,292,000股奖励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19%;上述股份已由受托人动用公司内部资金于公开市场购入,并待承授人接纳后生效。
本次授出股份的细节如下:全部1,292,000股奖励股份将于2026年9月15日一次性归属,前提为承授人届时仍为集团非执行董事或员工并完成相关文件签署;奖励股份不设额外业绩目标,数量依据承授人职级、服务年期及对集团的贡献确定。回拨机制显示,若承授人不再受雇、雇佣关系终止或公司清盘,未归属股份将自动失效。
在本次授出中,共有588,000股奖励股份分配予集团关联人士,具体包括: 1)副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黄禧超先生288,000股; 2)非执行董事陈浩文先生80,000股; 3)集团财务总监兼附属公司董事黎志恒先生220,000股。 其余704,000股授予集团其他选定员工及高管。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承授人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均属独立第三方。
按照授出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股份收市价每股0.42港元计,1,292,000股奖励股份对应总价值约542,640港元。本次授出股份已由受托人市场购入,不会对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摊薄。
公告显示,授出奖励股份旨在表彰承授人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业务表现的贡献,并作为酌情花红,同时激励其继续服务集团。授出事项已获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含相关承授董事)批准;由于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0.1%,向黎志恒先生授股构成的关联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截至公告日期,股份奖励计划下尚余53,557,544股可供未来授出;受托人目前另持有9,910,000股股份,可用于后续奖励分配。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