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能(集团)(00131)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俊硕辞任 触发多项合规缺口

公告速递09-22 20:20

卓能(集团)有限公司(00131)9月22日披露,黄俊硕先生因“工作繁重及时间限制,以及其他个人事务”已于2026年9月22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黄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需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

受其辞任影响,公司出现以下不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情况: 1. 公司现时并无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上市规则》第3.10(2)条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2. 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降至不足《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要求的最少三名; 3. 薪酬委员会成员已不再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5条规定。

董事会表示,将尽最大努力物色并委任新的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并将在适当时候另行公告相关任命。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赵世曾博士(主席)、赵式芝博士(副主席)、赵式浩先生及何秀芬女士;非执行董事李鼎尧先生及林家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大豪先生、李颂熹先生及陈颖欣(Joephy Chan)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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