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菲科技调整联席公司秘书并获港交所新豁免

公告速递09-23

浙江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871)9月23日公告,岑洁娴已因工作安排变动,自2026年9月23日起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岑洁娴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另行向股东、债权人或香港联交所通报其他事项。

同日起,公司委任蔡敏仪为新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蔡敏仪现任Vistra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经理,拥有逾10年公司秘书及企业管治经验,持有香港都会大学企业行政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并为特许公司秘书、特许公司治理专业人员及香港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关于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公司原于2026年5月18日上市时获港交所批准,在2026年5月18日至2029年5月17日期间(豁免期)就杨絮担任联席公司秘书予以豁免,并要求其在岑洁娴协助下履职。岑洁娴离任导致原豁免失效后,公司已获港交所授予新的豁免,新豁免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9年5月17日。新豁免要求:

1. 在新豁免期内,杨絮必须在蔡敏仪协助下履行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2. 若公司发生严重违反《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情况,港交所有权撤销新豁免。

在新豁免期届满前,公司需向港交所证明并获得确认:杨絮已在蔡敏仪协助下取得《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的相关经验,届时是否继续豁免将视情况而定。

公司董事会对岑洁娴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欢迎蔡敏仪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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