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石机器人(03752)发布H股上市后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将行使监事会职能

公告速递07-08

2026年6月,珞石(山东)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752,简称“珞石机器人”)公布《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H股适用)》,为公司拟发行的H股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后生效。

公告要点如下:

1. 设立背景 为提供董事会决策依据、强化对经理层的监督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制定本职权范围,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 组织架构 • 委员人数:3名董事组成。 • 成员要求:不得为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为专业会计人士。 • 主席: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任。如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按规定补选。

3. 主要职权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批准其薪酬及聘用条款。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重大差错更正以及持续经营假设等事项。 • 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或财务部门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 •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可提出罢免建议。 •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其意见时,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

4. 会议机制 • 召开频次:至少每季度一次;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 召开条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 表决方式:举手、记名或通讯方式。涉及委员本人的议题时当事人需回避。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 生效时间 该《职权范围》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届时自动失效。

公司表示,将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官网公开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并确保员工可通过内部渠道匿名反映财务汇报、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不当行为,同时保证对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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