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黄金(01815)补充披露认购进展 预计11月16日前完成 12.45亿元现有资金已规划 拟斥3.98亿港元拓展金条业务

公告速递10-05

珠峰黄金(01815)10月5日发布补充公告,就9月22日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一事补充披露完成时间表、现有流动资金及金条业务计划等信息。公司已向港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预计交易最迟将于2026年11月16日或之前完成。

截至2026年6月30日,集团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共计12.45亿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已明确资金用途如下: 1. 山南及日喀则勘探计划:2.05亿元(截至2027年底前使用),其中含已完成的2025年认购事项未动用款项0.67亿港元及1.61亿港元资金缺口将由内部资金填补; 2. 珠宝新零售业务日常存货采购及运营资金:8.10亿元,按持续基准动用; 3. 偿还及支付银行借贷:1.31亿元,按借款协议及按要求偿还条款执行; 4. 维持日常营运及突发事件流动资金储备:1亿元。

董事会指出,在满足现有及已承诺的资金需求后,现有现金不足以同时支持拟开展的金条业务,因此决定通过本次股权融资为该板块筹集专项资金。

根据公告,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约3.98亿港元,将全部用于金条业务的营运资金,具体分配为: 1. 采购实物标准黄金:3.66亿港元(占比91.8%); 2. 加工及包装:19.52百万港元(4.9%); 3. 物流、保险及保管:13.15百万港元(3.3%)。

公司计划依托现有珠宝新零售业务渠道,按“需求导向、小批量、短周转期”模式运营金条业务。预计从采购、交割到销售的周期约为1个月,销售回款将循环投入后续采购。董事会表示,现阶段无需额外外部融资即可满足金条业务的初始资金需求;后续如需扩大规模,将视销售表现及现金流状况决定是否采用其他融资方式。

公司提醒,认购事项仍待有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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