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速(01785)董事会人事调整并重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公告速递09-23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1785)9月23日公告,董事潘欣因工作变动当日提交书面辞呈,辞任执行董事与职工董事职务,自2026年9月23日起生效。潘欣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需就辞任事项另行通知股东及债权人。辞任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执行董事吴晓获董事会委任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接替已辞任的潘欣,任期自2026年9月23日起生效。

董事会会议还决议委任非执行董事姜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样自2026年9月23日起生效。

此前因吴海燕辞去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关于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规定。姜娜加入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增至三人,提名委员会亦由不同性别董事组成,公司自2026年9月23日起重新符合上述要求。

截至公告日,成都高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丁大攀、吴晓;非执行董事姜娜、蔣欣良;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志恒、钱永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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