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00257.HK)10月23日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并于2026年10月23日与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签署《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共同推进东莞市东南部环保热电厂项目。
项目将按“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共31年(含不超过27个月的建设期)。项目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0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0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00吨/日;二期再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0吨/日。
一期总投资预计约22.52亿元人民币(约26.32亿港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6.76亿元人民币(约7.89亿港元),占总投资的30%。在注册资本中,光大环保中国认缴5.37亿元人民币(约6.28亿港元),持股79.5%;中建三局认缴1.35亿元人民币(约1.58亿港元),持股20%;广州华科认缴0.34亿元人民币(约0.39亿港元),持股0.5%。项目公司设立后将并表至光大环境。
建设期、运营期及移交阶段分别需提交6,000万元、2,000万元及6,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可获得生活垃圾处理费、厨余垃圾处理费、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收入及资源化产品收入。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相关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及申报义务,豁免股东大会批准。
光大环境表示,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广东省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布局,增强固废处理及清洁能源业务规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稳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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