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油砂遭呈请清盘 涉未偿债券约65.73万美元

公告速递09-02

2026年9月2日,阳光油砂(02012)发布补充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收到一宗清盘呈请,呈请人系独立第三方、公司债券投资者朱慧雯女士。该债券本金为100万美元,为期一年,已于2026年1月27日到期。截至呈请日期,公司尚欠呈请人65.73万美元(约512.69万港元)。\n\n公司与呈请人曾达成共识,计划在2026年7月底完成拟定股权配售后全数清偿债务,但因配售需额外时间满足先决条件,相关款项未能在呈请提交前结清。\n\n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如公司最终被清盘,自呈请日期(2026年8月5日)起对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股份转让或股东地位变更将被视为无效,除非获得香港高等法院认可以令。若呈请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相关处置将不受影响。\n\n公司表示,正就呈请寻求法律意见,目标在2026年10月14日或之前全额偿还债务,并认为现有资源充足,呈请对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与呈请人保持沟通,争取尽快撤回呈请,并在必要时备妥抗辩。\n\n公告并提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可随时暂停对公司股份的服务,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应保持审慎。公司将按需要发布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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