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盖新材(08090)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将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告速递08-25

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8090,以下简称“公司”)8月25日在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与原则 ——明确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证券所得及其利息、理财收益等,但不含股权激励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已披露的募投项目,禁止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

2. 资金存储 ——公司将为每次融资单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位后须及时办理验资并全部存入专户; ——公司应在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或其他财务性投资; ——暂时闲置资金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前提下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单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公告。

4. 变更与信息披露 ——变更募资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独立董事须发表意见; ——董事会每半年对募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公告。

5. 责任追究 ——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公司将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若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违规占用募集资金,公司将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相关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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