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资本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持续经营业务收入2.38亿元(二零一四年度:2.25亿元),主要来自建筑设备销售、销售备件及相关服务。相应成本1.06亿元,使得毛利为1.31亿元(二零一四年度:1.35亿元)。期内销售及分销开支约274万元,行政开支约5,489.70万元,其他营运开支约6,005.30万元及财务费用约1,144.60万元。除所得税前溢利约865.60万元,扣除所得税开支约185.60万元后,持续经营业务年内溢利为680万元(二零一四年度:588万元)。由于本年度无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年内合并溢利亦为680万元,而上年度因已终止经营业务录得净亏损1.13亿元。
本年度外币换算产生汇兑收益约392.10万元,使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增至约1,072.10万元;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为0.64港仙(上年度:0.55港仙)。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流动资产合计3.84亿元,包括2.12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1.71亿元的使用权资产;流动资产合计约1.01亿元,其中贸易应收款约6,617.4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99.6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3.58亿元,导致净流动负债约2.57亿元;非流动负债约8,830.10万元。总资产扣除流动负债后为1.27亿元,权益总额约3,851.30万元。
期末负债总额1.82亿元,较二零一四年度的2.11亿元有所下降;同期权益由约2,779.20万元上升至3,851.30万元,负债对权益比率从7.6下降至4.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上年度的约1,436.80万元降至599.60万元。财务费用在本年度达约1,144.60万元,较上年度占比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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