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11)9月21日在香港交易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其A股(601811.SH)自2026年9月17日至9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39%,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被认定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n\n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核实后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企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权激励或重大业务合作等。公司主营业务运行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成本、销售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n\n公告同时指出,近期公司未发现影响股价的重要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亦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强调,其先前已按规定披露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内容。\n\n公司提醒投资者,所有官方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并提示二级市场存在交易风险,呼吁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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