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宣布更换香港法律程序文件接收代理人

公告速递09-28 16:39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865)9月28日发布公告称,张潇女士已辞去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9A.13(2)条规定的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职务,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张潇女士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且无任何需要提请香港联交所及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时宣布,张天元先生已获委任接替张潇女士,出任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任命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期,福莱特玻璃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魏叶忠、沈其甫;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攀、杜健、吴幼娟;职工董事钮丽萍。 公司董事会对张潇女士在任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