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首创环境(03989)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首创环境科技”)中标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四川青石”)就杞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篩分治理项目的两项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8月6日分别签订《垃圾堆体篩分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和《滲滤液处理运营合同》,合计金额4,315.28万元(含税)。四川青石为首创环境控股股东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要点 1. 垃圾篩分工程合同 • 合同金额:3,955.28万元(即人民币39,552,814.20元,含9%增值税) • 主要内容:建设1条800吨/日处理能力的篩分线,并对约43.53万吨生活垃圾进行开挖、翻晒及篩分,其中包括腐殖土6.23万吨、无机骨料3.32万吨、轻质物31.98万吨,以及飞灰倒运1.6万立方米 • 工期:660日历天 • 付款条款: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10%
2. 滲滤液处理合同 • 预估金额:360万元(即人民币3,600,000元,含6%增值税) • 单价:90元/立方米;预估处理规模40,000立方米 • 主要内容:提供滲滤液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要求 • 服务期:22个月 • 付款条款:按季度以实际进水量的90%支付进度款;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10%
二、上市规则适用 由于四川青石为首创环保集团全资子公司,而首创环保集团持有首创环境约45.11%股份,四川青石属关联人士。两份合同合并计算后,适用的百分比率均介于0.1%至5%,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本次交易仅需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豁免刊发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三、交易背景与目的 1. 本次合作将提升四川青石在杞县垃圾堆体篩分及滲滤液处理的实施与管控能力,确保杞县治理项目顺利推进。 2. 参与杞县治理项目有助于首创环境进一步深耕开封市环保市场,为当地在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及环卫服务等领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四、定价依据 本次合同金额为公开招标的中标价。首创环境科技在报价时基于垃圾篩分及滲滤液处理全流程成本3,718万元,并按约14.28%的成本加成率确定投标价。公司引用2023年与独立第三方签署的同类订单(合同总价5,210万元)作为市场化定价参考,认为本次定价公平合理。
五、董事会表决 公司时任非执行董事郝春梅因在交易中具重大利益,已回避相关表决。其余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截至公告日,首创环境主营固体废弃物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致力于向地方政府提供环境一体化解决方案;首创环境科技专注于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等领域。四川青石为首创环保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及环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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