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洁能控股(01759)近日公告称,其董事会已于2026年9月18日通过并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下称“新《职权范围》”)。新《职权范围》对委员会的组成、权力及职责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更新,核心要点如下:
1. 组成人数及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遴选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须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别成员,并确保过半数委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
2. 会议频次与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如有需要可增加会议次数。 – 委员会成员不得委任替任成员。
3. 权力授权 – 可向集团任何员工或专业顾问获取资料、要求提交报告并出席会议。 – 可在公司承担费用的前提下,聘请外部法律及专业顾问、开展背景调查或公开招聘等工作,并确保获得履职所需的充分资源。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的执行效果,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
4. 主要职责 – 至少每年检视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含技能、知识、经验及多元化等),并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矩阵。 – 物色合资格董事候选人并提出提名建议;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就董事继任计划、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非执行董事受聘政策、新旧董事委任/重选、9年以上独董留任、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及执行目标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阅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68条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并向无关连股东提出表决建议。 –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委员会工作及职责接受股东提问。
5. 生效与披露 – 新《职权范围》自2026年9月18日起实施。 – 相关文件已刊载于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向公众公开披露。
中油洁能控股表示,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董事会多元化、独立性及续任安排,以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最新企业管治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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