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1113,下称“长实集团”)7月14日公告,根据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董事会可没收在宣派后六年仍未领取的股息并拨归公司。董事会提示,截至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仍未被领取的以下两笔股息将被没收并归入公司:
1. 2019年中期股息:于2019年8月1日宣派,2019年9月12日派发,每股港币0.52元; 2. 2019年末期股息:于2020年3月19日宣派,2020年5月29日派发,每股港币1.58元。
仍有权领取但尚未领取上述股息或未兑现金额的股东,应于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6:30前联系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办理有关手续。
长实集团董事会已授权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公司秘书杨逸芝代表发布本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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