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00670)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决定行使续期选择权,将人民币200亿元永续债权融资的期限延长一个3年存续周期。该笔融资最初由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签订《永续债务协议》,约定期限为“3+N”年,初始期限为3年。
根据协议条款,公司可在每个3年存续周期结束时选择续期或全额偿还本息。公司表示,此次续期有助于保持融资安排的稳定性,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2026年11月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00670)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决定行使续期选择权,将人民币200亿元永续债权融资的期限延长一个3年存续周期。该笔融资最初由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签订《永续债务协议》,约定期限为“3+N”年,初始期限为3年。
根据协议条款,公司可在每个3年存续周期结束时选择续期或全额偿还本息。公司表示,此次续期有助于保持融资安排的稳定性,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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