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音-W(00625)公布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公告速递08-31

8月13日,希音-W(00625)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3日决议成立企业管治委员会,并同步披露《企业管治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要点。

公告显示: 1. 组成人员——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独立性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

2. 会议安排——委员会每年最少召开两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定期会议须提前至少7天通知,与会成员可亲身或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出席。

3. 权限与资源——委员会可直接接触管理层,并可在需要时向内部或外部法律、会计等顾问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 主要职责—— (a) 制定及审查公司在企业管治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方面的政策与实践; (b) 检讨并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 (c) 监督公司遵守法律、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情况,包括同股不同权架构相关条款; (d) 每半年及每年向董事会汇报涵盖其职权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委员会工作及责任答询。

5. 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委员会于半年度及年度报告期间履职概要,以及截至报告发布日期的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表示,设立企业管治委员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确保公司运营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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