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集团(01679):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暂不符港交所要求

公告速递09-0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679)9月4日公告称,鉴于需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业务,邹合强先生已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9月4日起生效。邹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注。 邹先生离任后,公司董事会将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人数及占比均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最低要求: 1.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足三分之一,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 2.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均少于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规定的最低人数。 公司表示,董事会将自2026年9月4日起三个月内,尽快物色并委任合适人选,以恢复对上市规则的合规,并将在新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后及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瑞斯康集团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曾华德先生、叶百灵女士;非执行董事郭磊女士、于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岳明先生、卢韵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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