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00126)申请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寄发主要交易通函

公告速递10-23

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126)10月23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原计划于2026年10月22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涉及主要交易的通函。由于需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资料,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如获批准,通函寄发日期将顺延至2026年11月12日。

上述通函将载有两部分核心内容:(i)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协议及相关交易详情;(ii)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资料。该交易事项最初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指出,延迟寄发对股东决策及公司运作无实质影响。

截至公告日,佳宁娜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马介璋(名誉主席)、马介钦(主席)、梁锐及马鸿文;非执行董事马鸿铭;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思竞、张华峰及廖玲玲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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