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国际等四家上市公司签署三年期商业出租框架协议,设定总额上限确保持续关连交易合规

公告速递07-07

2026年7月7日,丽新国际(00191)联合丽新发展(00488)、丰德丽控股(00571)及丽丰控股(01125)四家丽新系上市公司(统称“丽新上市公司”)签订《2026年商业出租框架协议》,以规范彼此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物业租赁及使用安排。协议期限为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为期三年,主要涉及办公空间、仓库、商业物业、车位及广告位等(不包括戏院物业)的出租及/或使用许可交易。

一、协议主要条款 1. 交易须按一般商业条款签署书面协议。 2. 租金及相关费用(含物业管理费)将参照当时市场水平厘定。 3. 每家丽新上市公司可按上市规则,为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期间各财年制定年度上限。

二、年度上限安排 1. 承租人上市公司需就“固定租金”确认使用权资产,并为各财年设定上限: • 丽新制衣:28亿港元(每财年) • 丽新发展:16亿港元(每财年) • 丰德丽:9.9亿港元(每财年) • 丽丰:首两财年5亿港元、第三财年6亿港元

2. 承租人上市公司就“许可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固定租金)设定上限: • 丽新制衣:11亿港元(每财年) • 丽新发展:5亿港元(每财年) • 丰德丽:4亿港元(每财年) • 丽丰:1亿港元(每财年)

3. 出租人上市公司就应收的年度租金、许可费及其他费用设定上限: • 丽新制衣:2027财年25亿港元、2028财年26亿港元、2029财年28亿港元 • 丽新发展:2027财年23亿港元、2028财年24亿港元、2029财年25亿港元 • 丽丰:2027财年6亿港元、2028财年7亿港元、2029财年7亿港元

上述上限系综合现有合同条款、续租预期、新交易估算、租金调整及市场波动预留等因素厘定。

三、合规与内部监控 • 丽新集团将在交易前委聘独立估值师或参考独立第三方报价,以确保租金及费用符合市场水平。 • 各公司财务部将定期核查交易执行情况及监控金额,确保不超出年度上限。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核数师将按上市规则对交易进行年度审核。

四、上市规则适用 – 对丽新国际、丽新发展及丽丰而言,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不足5%,须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义务,豁免股东批准及发通函要求。 – 对丰德丽而言,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不足25%,且交易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同样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义务,亦获豁免股东批准及发通函要求。

五、背景与目的 2023年7月31日签署的《2023年商业出租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7月31日届满。为确保相关物业租赁安排的延续性,丽新集团各上市公司更新并签署新协议,以维持及提升集团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和协同效应。

六、后续安排 若交易金额超出上述任一年度上限,或若协议条款有重大变动,丽新上市公司将依据上市规则的关连交易规定进一步披露并寻求必要的批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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