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水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687)8月27日公告称,董事会已建议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并将提交股东特别大会审议。该计划拟以公司现有股份及新发行股份(包括库藏股份)向集团董事及雇员授出奖励,属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7章所指的股份计划。
股份奖励计划的实施尚需满足两项条件:一是获得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计划框架下授出奖励及配发、发行或转让相应股份;二是取得联交所就计划授权上限内股份的上市及买卖批准。
公司将另行寄发包含计划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知的通函。聚水潭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股份奖励计划达成上述条件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买卖公司证券时应保持谨慎。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四名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骆海东及贺兴建、李灿升、王瑜)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罗玫、李嘉俊、盛凯强)。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