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集团(01560)7月31日公告称,因黄伟桄先生已于2026年6月30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导致公司董事会目前仅由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不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若干规定。
根据公告,现时公司存在以下合规缺口: 1. 未能满足上市规则第3.10(1)条对“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 2. 未能满足上市规则第3.21条对“审计委员会须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且至少一名成员具备适当资格或专业知识,且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 3. 未能满足上市规则第3.25条对“薪酬委员会须由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要求; 4. 未能满足上市规则第3.27条对“提名委员会须由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要求。
公司表示,过去一个月已积极物色具备能力、专业、技能、独立性及资历的合适人选,仍需额外时间完成甄选与提名程序。公司预计将在宽限期内,即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委任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恢复相关合规要求。
星星集团称,将在可行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尽快填补上述空缺,并将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发布进一步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陈文辉(主席兼行政总裁)、张慧璇及李立人;非执行董事徐颖德;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家钿及蒙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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