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00604)获批4亿元三年期贷款 并修订原3亿元融资条款

公告速递07-31

2026年7月31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00604)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签订融资函件,获批一笔最高限额为4亿元、期限最长三年的定期贷款。

根据融资函件,若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将构成违约事件: 1. 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不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35%; 2. 深业不再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控制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深业至少51%权益。

一旦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银行可终止其在融资函件项下的承担,且融资项下所有未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同日,公司与原于2024年2月6日公告的3亿元定期贷款融资的相关银行签署补充函件。补充条款新增违约触发条件:在原三年期融资存续期间,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向公司及集团成员公司提供的全部股东贷款本金总额(包括日后转股金额)若低于140亿元,将构成违约。若违约发生,银行同样有权终止责任并要求立即偿还全部未清贷款、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期: 1. 深业直接持有深圳控股已发行股本约62.33%,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持股合计约63.19%; 2. 深圳市人民政府间接持有深业100%权益; 3. 股东向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本金总额不少于140亿元。

深圳控股表示,将按照上市规则第13.21条要求,在今后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融资条款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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