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489.HK) 公布,基于此前提出的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的建议,合并先决条件之一(即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或登记)已正式达成。该条件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核准或登记程序。
根据公告,合并共设多项先决条件,其中涉及嵐图股份持有人批准以及介绍上市所需的监管程序等。目前,嵐图股份持有人方面的条件已满足,尚余与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及联交所相关的介绍上市审批仍在进行。公告同时提醒,该合并协议仅在全部先决条件及实施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分派同样需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落实,暂无法保证最终完成。投资者应在相关股份交易时保持谨慎,并关注后续公告的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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