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开发控股(228)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结束,佳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约59.15%

公告速递02-03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与要约人Alpha Eagle Limited(佳鹰有限公司)联合公告显示,由信达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代表佳鹰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已于2026年2月3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截止,期间未作任何修订或延期。

根据公告,本次要约共收到28,226,590股有效接纳,相当于截至公告日期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19%。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原已持有241,634,939股股份,加上有效接纳股份后,合共持有269,861,529股,占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59.15%。公告亦提及,没有接获可换股债券方面的有效接纳。

公告进一步指出,待过户登记处完成转让登记后,约139,838,871股股份由公众人士持有(占已发行股本约30.66%),仍高于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最低25%公众持股量。因此,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在要约截止后继续符合相关上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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