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光于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47.7万元,同比增长7.8%,年内亏损为人民币2485.1万元,较2024年度亏损人民币3362万元有所收窄。公司年度毛利为人民币637.9万元,毛利率从上年度的37.5%下降至34.5%,销售成本增至人民币1209.8万元,增幅高于收入增速。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为人民币2164.8万元,同比减少25.9%。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120.5万元,上升12.4%,主要来自银行及其他借贷利息。由于上年包含大额免除借款利息,2025年度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仅为人民币255.4万元,大幅低于2024年度的人民币988.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净额高达人民币28804.6万元,负债净额人民币16677.2万元,资本负债比率高达185%。其中银行未偿还借贷为人民币675.5万元,其他借贷人民币7269.6万元。公司正与股东和贷款人协商展期及贷款支持,以应对持续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
主营产品方面,光纤图像器贡献营收人民币1018.3万元,占比55%;微通道板为人民币649.2万元,占比35%;光锥和光纤面板合计占比约10%。中国市场收入人民币1760.6万元,占比95.3%。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客户集中度较高,来自主要客户甲的收入为人民币1549.1万元,占总收入逾8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人民币13391.7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626.4万元,其中存货占比相对较高,为人民币1387.8万元。应收贸易账款净额为人民币347.6万元,其中部分账龄在1年以上,并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162.6万元。关联方资金往来包括应付太原长城款项人民币2564.9万元、应付北京中泽款项人民币227.3万元等。
公司继续执行图像传输光纤产品的研发与生产,2025年末在册全职雇员约276人。审计师对财报出具不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存在若干重大不确定性因素。董事会不建议派发年度股息,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0.08元,较上年度的人民币0.11元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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