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602)10月5日公告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已批准其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豁免申请。根据豁免条件,公司须在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有关处置租赁装修及设备事项的通函。
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9月1日公布拟处置相关资产,并于2026年9月21日披露因准备财务资料(包括集团营运资金充足证明、债务声明等)需时,将延迟寄发通函。
佳华百货表示,获批豁免仅适用于本次情况,倘若公司情况有所变动,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该豁免。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三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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