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香港联交所,以下简称“公司”)8月31日公告称,公司已与认购人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将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的最后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8月31日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或公司与认购人同意的较后日期)。
公司表示,延长原因在于可换股债券的认购及发行仍需额外时间以满足认购协议中的若干先决条件。除完成日期调整外,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且继续有效。
这是公司继2025年11月16日、2026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20日、4月30日、5月29日、6月30日及7月31日等多次公告后,再次就该笔可换股债券发行进展发布最新信息。
公司董事会由执行主席孙国平先生领导。公告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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