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天保能源(01671.HK)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应到表决股数159,920,907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合计持股115,600,90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72.29%,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大会就单一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审议并批准选举尹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确定其薪酬。最终,决议案获100%赞成通过(同意票115,600,907股)。
根据表决结果,尹琪于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尹琪不领取执行董事薪酬;作为公司企业负责人,其基本年薪为人民币18.21万元(含税),另享受与绩效挂钩的浮动绩效年薪及法定保险、公积金待遇。
同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委任尹琪为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期与其执行董事任期一致。此前担任上述职务的周善忠先生不再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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