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辉珠宝(08537.HK)拟1,940万港元收购卓薈珠宝55%股权 成为全资子公司

公告速递10-30

创辉珠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537.HK)11月1日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Depasser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已于2026年10月30日(交易时段后)与傅镇强先生(卖方A)及傅丹玲女士(卖方B)签订买卖协议,拟以总代价1,940万港元收购卓薈珠宝有限公司(“目标公司”)55%已发行股本的股份,其中包括卖方A所持51%及卖方B所持4%的股份。

交易完成后,创辉珠宝将通过买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根据协议,代价分为: 1. 代价A:1,800万港元,用于收购卖方A所持5,100股(占51%股权); 2. 代价B:140万港元,用于收购卖方B所持400股(占4%股权)。 上述款项将由公司内部资源支付。

交易双方以资产法为基础并参考独立估值师罗马国际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100%股权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的初步估值约3,530万港元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负债净值约为950万港元。2025年及2026财年(截至3月31日),目标公司收益均为1,260千港元;对应税前净利润分别为-399千港元及487千港元,税后净利润分别为-483千港元及397千港元。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香港九龙高山道等地的商业物业,该物业于2026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5,500万港元,较账面净值约1,020万港元录得约4,480万港元的估值溢价。

因创辉珠宝于2026年5月13日已完成对目标公司25%股权的先前收购,至今持股比例达45%。本次收购与先前交易合并计算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少于100%,构成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19章所指的主要交易;同时,卖方A为公司控股股东,卖方B为其关联人士,故该交易亦构成关连交易,须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事项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按股数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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