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商业剥离非核心资产:600万元转让厦门宝龙60%股权,预计获益4,770万元

公告速递06-03

宝龙商业(09909)公告,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宝龙已于2025年4月29日与厦门二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600万元出售厦门宝龙商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对方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对价,交易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适用百分比率计算,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但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

财务影响与收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宝龙净负债约3,870万元,集团估算按2025年6月30日的净负债约4,170万元计算,预计可确认总收益约4,770万元。厦门宝龙2023及2024财年分别录得净亏损598.2万元及1,924.7万元,出售后其资产、负债及业绩将不再并入集团报表。

交易背景:厦门宝龙位于集团核心区域之外,资产组合以社区型商业项目为主,战略关联性有限。管理层指出,继续持有将增加跨区域管理复杂性及成本,而难以产生相应回报。处置后,集团可精简业务结构,集中资源强化“宝龙广场”产品线及长三角核心区域布局。

合规与补救:此前集团在附属公司层面按现金对价评估交易规模,导致公告延迟。董事会已修订内部审批流程,明确任何附属涉及资产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交易须提前取得集团财务、法律及公司秘书职能批准,并在系统内强制进行适用百分比率测试,以确保未来全面遵守《上市规则》。

交易各方:买方厦门二来由廖章生、洪良愿分别持股99%及1%,为独立第三方。厦门宝龙成立于2021年8月,主营商业运营,持有四份主租赁协议并对外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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