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06198)签署多项2027—2029年持续关连及主要交易协议

公告速递10-29 16:4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06198,下称“青岛港”)10月29日(交易时段后)公告,公司分别与山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港口集团”)、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运集团”)及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全球捷运物流”)签订多份框架协议,涉及2027年至2029年期间的持续关连及主要交易,相关年度上限已同步披露。

一、与山东港口集团的《2027 SDP产品及服务协议》 1. 协议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主要交易类型与年度上限: • 青岛港向山东港口集团采购产品及服务,上限分别为75亿元、85亿元、85亿元。 • 青岛港向山东港口集团销售产品及服务,上限分别为12亿元、13亿元、14亿元。 • 青岛港向山东港口集团提供资产租赁服务,上限各为80百万元。 • 山东港口集团向青岛港提供资产租赁服务,上限各为4亿元。 3. 上述采购及销售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须取得独立股东批准;资产租赁相关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于0.1%至5%,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义务。

二、与财务公司的《2027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1. 协议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主要金融服务与年度上限: • 存款服务:年度上限均为210亿元;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主要交易,须获独立股东批准。 • 信贷服务:年度上限分别为80亿元、85亿元、90亿元;因按正常商业条款且无资产抵押,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获豁免披露及股东批准。

三、与中远海运集团的《2027中远海运集团产品及服务协议》 1. 协议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主要交易类型与年度上限: • 青岛港向中远海运集团销售产品及服务,上限分别为21亿元、22亿元、23亿元(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独立股东批准)。 • 青岛港自中远海运集团采购产品及服务,上限分别为5亿元、5.5亿元、6亿元(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于0.1%至5%,需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可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

四、与全球捷运物流的《2027全球捷运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1. 协议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主要服务与年度上限: • 青岛港向全球捷运集团提供综合物流服务,上限分别为2.5亿元、2.8亿元、3亿元。 • 全球捷运集团向青岛港提供综合物流服务,上限分别为2.5亿元、2.8亿元、3亿元。 3. 相关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1%,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义务,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

五、股东批准安排 青岛港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已委任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公司拟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1)《2027 SDP产品及服务协议》中采购及销售交易年度上限;(2)《2027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下存款服务年度上限;(3)《2027中远海运集团产品及服务协议》中销售交易年度上限。青岛港集团及其联络人、中远海运集团及其联络人将于相关议案表决时放弃投票。

公司预计将就上述事项向股东寄发通函,详述各协议内容及年度上限,并载列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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