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016)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浙商银行总行大楼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步提供网络投票通道。会议由执行董事吕临华先生主持,董事长陈海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根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57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现场及网络)出席,合计代表表决权股份14,665,498,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2623%。其中,A股股东及其代理人1,573名,代表股份11,806,756,668股,占46.672035%;H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2,858,741,708股,占11.300588%。
会议对“关于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获审议通过。
律师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过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此前,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6年9月1日发布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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