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01635)披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明确任职资格与履职要求

公告速递08-28

2026年8月28日,大众公用(0163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要求同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

细则明确,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候选人须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不少于五年的财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等相关工作经验。最近36个月内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者不得担任。

如出现空缺,公司须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完成新任秘书聘任;过渡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务。公司还需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工作。

职责方面,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与披露,并负责组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协助独立董事履职、管理投资者关系、跟进监管问询等15项具体工作;同时协助董事会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

细则还规定了秘书的考核、保密义务、责任追究及离任审查流程,并强调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充分资源与信息支持。若秘书在履职中遭到不当妨碍,应及时向董事长及监管机构报告。

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汪宝平;非执行董事赵曄青、金永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国芳、李颖琦、杨平及郑伟。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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