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2410,以下简称“同源康医药-B”)9月20日公告称,公司与齐鲁医药就发行63,222,744股H股的认购协议已于2026年9月20日届满失效。
2. 该认购事项原披露于2026年7月21日及2026年8月20日的公告,并需在经修订最后截止日期前满足或豁免若干先决条件方可完成。由于截至最后期限相关条件仍未成就,且双方同意不再延长期限,认购协议依据条款自动终止。
3. 协议终止后,除任何先前已产生的违约责任外,双方不再承担其他义务。此前公告所涉及的许可及合作协议、供应及商业化协议继续有效,双方将按既定条款履行。
4. 同源康医药-B董事会表示,认购协议失效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双方仍保持未来股份发行认购的合作意愿,相关细节仍在磋商中,公司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适时披露后续进展。
5. 本次公告由同源康医药-B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吴豫生博士代表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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