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宏信(03360)公布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新规 聚焦董事会治理与薪酬透明化

公告速递08-05 12:30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03360.HK)2026年8月发布《董事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规则》,以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并强化董事会决策效率。

新规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董事局决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并授予其职权。 •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且须由大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同时确保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 • 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2. 主要职能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与架构向董事局提出建议,涵盖薪酬水平、绩效评价标准及奖惩制度等。 • 审议并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提出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退休金及终止补偿方案。 • 建议非执行董事薪酬,并确保任何董事及其关联方不得参与本人的薪酬决定。 • 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提出优化建议,以落实多元化要求(含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等)。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参与董事会及高管继任计划制定,审阅及/或批准与《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相关的股份计划。

3.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有超过半数成员出席方为法定。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筹备会议资料,必要时委员会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 公司将在联交所及官网公开委员会职权范围,并在年报中披露董事薪酬政策及高级管理层薪酬分级信息。

4. 生效与修订 该规则自董事局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有冲突,将按新规定及时修订并提请董事局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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