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庆铃汽车”,股份代号:1122)于2026年2月16日宣布,与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武汉鑫祥安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订立一份回购协议,涉及5辆新能源车辆,预计回购价款最高总额约为人民币1,028,800元。该项安排将与此前签署的多份回购协议合并计算,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显示,融资租赁公司与经销商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经销商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新能源车辆。若租赁期内经销商发生连续两期或以上房租金违约,或未按约定成功办理全数车辆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即有权向庆铃汽车发出回购通知,庆铃汽车将一次性支付回购价款。此回购价款涵盖合同项下到期未付款及合同剩余租金本金与留购价款等。
根据公告,预估回购车辆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028,795元。本次回购协议旨在进一步推动庆铃汽车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并为经销商开展车辆融资租赁提供履约增信。庆铃汽车可通过车辆监控技术及后续二手车业务,降低车辆毁损或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提前回笼资金。
鉴于此前数份回购协议仍在有效期内,且部分协议由同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本次协议的相关交易将与前期回购协议项下交易合并计算。单一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需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履行通知和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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