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E.P.向万成集团提出股份要约 每股作价0.80港元

公告速递08-31

L.V.E.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L.V.E.P.”)与万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成集团”)联合发布公告,就L.V.E.P.向万成集团股东提出股份要约事宜披露相关接纳安排。根据公告,此次股份要约价格为每股0.80港元现金,涉及万成集团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公告显示,股东若欲接纳该股份要约,需使用指定的“白色股份要约接纳及过户表格”,并确保表格所有项目均填妥(除注明“请勿填写本栏”部分外)。表格需连同相关股票、过户收据及其他所有权文件,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香港证券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且须在要约截止日期香港时间下午4时前(或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另行公布的较后时间)送达。

关于股份转让,公告明确,转让方需在表格中填写拟转让股份数量、股票号码、自身全名及地址等信息,承让方为L.V.E.P.。转让需符合综合文件及本表格的条款,且转让方签署表格并不意味着股份转让立即生效,需待承让方在转让日期签署后方可完成。若表格中填写的股份数量大于股东实际持有数量,或与提呈股票所示数量不符,该接纳将被视为无效,表格将退回股东进行更正及重新提交。

公告同时提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接纳表格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就因依赖表格内容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海外股东需自行了解并遵守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接纳行为合法合规,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此外,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指出,股东提供的个人信息将用于处理接纳申请、股份过户登记、信息核实等用途,相关数据将严格保密,仅在必要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服务提供商等第三方披露,且将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留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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