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有限公司4月2日公告称,根据公开资料,截至公告日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4.76%,仍未达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水平。\n\n公司指出,自2022年11月11日股份恢复买卖以来,集团业务营运维持正常。为尽快恢复公众持股量,丽丰控股正与控股股东、核心关连人士及财务顾问持续磋商,并将在可行情况下尽快落实相关措施。\n\n在满足上市规则第13.32B条前,公司将:\n1. 每月发布公告,定期披露公众持股量状况及恢复计划进展;\n2. 遵守上市规则第13.32E条的其他规定。\n\n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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