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华人置业集团(00127)公告称,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华人置业有限公司(“华置”)已于2026年8月10日与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凯韵女士订立新的《服务合约》,以在现有服务合约于2026年10月31日届满后,持续向陈女士及其联繫人提供相关服务。该合约待独立股东批准后生效,生效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期限三年,至2029年10月31日止,除非提前终止。
合约服务范围包括: 1. 物业相关服务——租务行政、销售行政、物业管理、物业行政、资产管理及保养服务等; 2. 諮询及顾问服务——会计、人力资源、IT、税务等一般性支援服务。
服务费用将根据华置不时订明的每小时收费率(成本加差价或成本计费)以及特定物业管理比例(15%)等方式计算,并由陈女士及其联繫人支付。此外,陈女士须承担华置因提供相关服务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及支出。
为规避潜在关联交易风险,公司设定了以下年度(或期间)服务费用上限: 1. 物业相关服务: •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7,600,000港元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45,500,000港元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47,800,000港元 • 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41,700,000港元
2. 諮询及顾问服务: •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0,000港元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1,200,000港元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1,200,000港元 • 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1,000,000港元
历史交易数据显示,现有服务合约下的物业相关服务在2024财年的交易金额为34,989,915港元,諮询及顾问服务为44,588港元。
鉴于陈女士通过信托结构间接持有约74.99%公司已发行股本,订立本次合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持续关联交易。由于相关服务费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达5%或以上,交易需遵守申报、公告、通函、独立股东批准及年度审核等规定。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聘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就合约及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拟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包含合约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的通函,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相关决议。
为确保交易公平合理,集团已建立四项内部监控措施: 1. 各部门按月汇报工时并由人力资源部计算成本; 2. 财务及会计部监督交易金额确保不超上限; 3.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外聘核数师按《上市规则》第14A.55及14A.56条进行年度审核; 4. 若合约条款发生重大变动或续期,集团将重新履行上市规则相关程序。
公司表示,新的服务合约将确保现有服务的持续性,并通过收取服务费为集团带来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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