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资源(02245)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分红决策及股东投票机制安排

公告速递09-10

9月10日,力勤资源(02245)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转发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就投资者关系管理、利润分配及股东投票机制三方面进行了说明。​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四项原则,并由董事会秘书统筹相关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涵盖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及路演等。​

在股利分配方面,公司现行流程为:董事会依据盈利水平、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要求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如认为现金分红方案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若公司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股东会除现场会议外须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针对上市后(A股主板上市)股利分配,公司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延续现行决策程序并进一步细化分红条款。​

在股东投票机制方面,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或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时,每股对应的表决权与待选人数相同,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候选人须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若多名候选人得票相同导致超额当选,将重新投票直至符合规定人数。​

公告显示,公司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和股东参与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为投资者提供平等、透明的交流环境,并规范利润分配和董事选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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