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1989)变更保荐机构后与四家银行重签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告速递11-05 19:11

11月6日,广合科技(01989)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保荐机构变更手续,并就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分别与四家银行重新签订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公司此前于2026年10月8日披露,因聘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持续督导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由中信证券接手。受此变动影响,公司需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根据公告,广合科技及其子公司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完成协议签署: 1.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方监管协议;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三方监管协议;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方监管协议; 4.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四方监管协议(含子公司)。

上述协议明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放和使用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禁止混用;甲方可在征得保荐机构同意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须每月5日前向公司和保荐机构提供对账单;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募集资金7.37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3亿元。截至2026年10月31日,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3,643.99万元。

广合科技表示,本次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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