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01376)接獲股東要求召開特別大會 8月11日擬審議撤換及委任董事 股份續停牌

公告速递07-28

RAFFLESINTERIOR(01376)7月28日公告稱,已透過公司開曼群島法律顧問收到要求股東律師於2026年7月24日發出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對方主張其客戶有權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擬於2026年8月11日10時30分(香港時間)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技路13號深圳南山水瑆花園臻品之選酒店6樓1號會議室舉行,以審議撤換若干現任董事及委任新董事的建議決議案。通告亦稱已委聘第三方確保股東名冊上之全體股東均獲通知。

公司在回覆函中指出,已就相關訴訟提交上訴申請,上訴法院已下令將聆訊排期於2026年9月2日進行,並在聆訊前對「鄭氏要求」授出臨時擱置令。公司認為,要求股東所召開的特別大會或令上述擱置令及上訴程序形同虛設;且建議決議案與「鄭氏要求」高度重疊,建議董事候選人包括鄭涵宸女士(鄭能歡先生之女兒)及漆紅娟女士(自2014年起為深圳華瀚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公司表示,正考慮行使所有權利及可選措施,以配合2026年9月2日的上訴聆訊結果。

應公司要求,其股份自2026年4月1日09:00起於香港聯交所暫停買賣,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並完成復牌指引。公司稱,將於適當時候發布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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