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74.HK,简称“白云山”)7月9日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当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细则,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3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及执行相关决议。
职权方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审议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目标;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审批及管理。
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具体授权金额上限: 1. 直接股权投资——单项金额(含债务及费用)达到8亿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的公司本部主业内股权投资,可由委员会审核、批准。 2. 子公司主业内股权投资——单项金额达到上一年度该子公司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0%或8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亦由委员会负责。 3. 主业外股权投资——单项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的事项,由委员会审核、批准。 4. 基金类投资——公司实际控制的基金单项金额达1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可由委员会决定。 5. 固定资产投资——公司本部单项金额达1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分/子公司单项金额达到上一年度该分/子公司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0%或8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均在委员会权限范围内。 6. 科研类投资——单项金额达3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由委员会行使审批权。 7. 其他交易——除上述类型外,单项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及重要合同事项等,由委员会审核、批准。 8. 原辅料期货交易——单笔交易金额3,000万元至1亿元或6个月累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至1亿元的期货交易,限定在未来六个月生产所需用量以内。 9. 理财产品——占用资金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单项及年度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的购买计划,可由委员会决定。
会议机制上,委员会会议须至少有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需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相关决议须由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将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表示,委员会在行使授权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监管要求;对于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仍将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该实施细则如与后续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符,将按最新规定进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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